English

首期《会计法》培训班开办

1999-12-23 来源:光明日报 华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由财政部、国家经贸委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大型国有企业厂长(经理)《会计法》培训班,12月中旬在北京开办。会计工作是整个经理工作的基础,熟知并严格遵守《会计法》已是厂长(经理)们一项必备的法律条件。培训班上,财政部及国家经贸委负责同志介绍了《会计法》修订的必要性及主要内容。财政部会计司的有关同志,结合《会计法》的规定,重点就为什么法律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、单位负责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、单位负责人怎样避免会计违法行为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讲解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